欧盟拟在第21轮对俄制裁框架内对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三国公司实施限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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📄 欧盟拟在第21轮对俄制裁框架内对包括中国在内的第三国公司实施限制 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卡拉斯表示,欧盟拟在第21轮对俄制裁框架内对中国、土耳其、吉尔吉斯斯坦、哈萨克斯坦、阿联酋和印度的公司实施限制措施。 卡拉斯在社交网站X上写道:"新规定将包括针对中国、土耳其、吉尔吉斯斯坦、哈萨克斯坦、阿联酋和印度等国的50家公司的出口管控新措施。" -------------- 一、核心背景 2026 年 6 月 9 日,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正式提交第 21 轮对俄制裁方案,首次大规模、明确地将 第三国实体(公司、银行、加密平台)纳入直接限制范围,重点打击协助俄罗斯规避制裁的境外主体。 二、针对第三国公司的关键限制(提案要点) 1. 金融与加密资产:全面 "长臂管辖" 锁定约 20 家第三国实体:包括银行、加密货币平台、石油贸易商,认定其协助俄受制裁实体规避金融 / 油价上限制裁,禁止欧盟与其交易、资产冻结。 加密资产全球禁令(新法律工具):首次提议全面禁止第三国向俄提供加密资产服务(含钱包、交易、结算),无论金额大小;重点封堵俄通过非欧盟平台(如亚洲、中东)进行加密结算、资产转移。 覆盖 "影子船队" 结算:禁止与为俄 "影子油轮" 提供加油、保险、港口服务的第三国公司交易European Commission。 2. 能源贸易:堵死第三方转运渠道 禁止向俄出售 LNG 运输船,并制裁参与俄油转运、精炼的第三国港口 / 炼油厂。 油价上限 "冻结":暂停俄油价格上限自动调整机制至 2027 年 1 月,防止第三国通过溢价结算、曲线贸易帮俄抬升收入。 3. 军工与供应链:打击 "迂回供货" 扩大军民两用物项出口管制:新增航空航天、防务用金属、合金、无人机部件,并追溯制裁第三国中间商—— 向俄军工供货或协助规避出口禁令的公司EUR-Lex。 三、制裁范围与门槛 适用对象:全球范围内协助俄规避制裁、支持俄军工 / 能源、与俄影子船队交易的非欧盟公司、金融机构、加密平台。 认定标准(简化): 为俄受制裁银行 / 实体提供结算、融资、加密服务; 参与俄油 / 气转运、加油、保险、船舶销售; 向俄军工供应链供货或技术转移。 程序:需27 国一致同意方可生效,预计 6 月底 —7 月初表决。 四、对第三国(含中国企业)的影响 跨境业务风险陡增:对俄贸易、物流、能源、加密相关业务的中企,若涉及资金绕道、第三方转运、敏感物项,可能被欧盟列入 "次级制裁" 清单,面临欧盟市场禁入、资产冻结、美元 / 欧元结算阻断。 合规成本飙升:需全面审查对俄业务链条,切断与受制裁实体 / 中间商的关联,重构结算与物流路径。 中俄合作承压:能源、跨境电商、基建、军工配套等领域的第三方合作空间被挤压,部分项目可能被迫调整模式。 五、中企应对要点 清单筛查:排查交易对手、银行、物流商是否在欧盟拟制裁 / 已制裁名单。 业务隔离:避免与俄受制裁主体直接 / 间接资金往来,慎用加密货币结算。 路径优化:优先人民币结算、中欧班列、非敏感港口,降低欧美长臂管辖风险。 合规升级:建立对俄业务专项合规机制,留存交易全链条证据。
图1 图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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